关于代码格式及规范性的讨论
一直有个疑问啊,这几种不同代码的写法,那种更规范?(大家都用那种格式呢?)
按钮事件下直接写代码,"代码量多确实影响阅读"
每个按钮事件单独用一个方法,"如果代码量很少呢,就三四行也要写个方法?"
变量方面,所有变量集中放到一个方法的头部
变量哪里用到放哪里
本帖最后由 hcwanz 于 2024-12-20 18:59 编辑
代码三四十行不到的直接写.
局部变量定义最好可以划分不同功能的代码块,
(而不是堆在开头, 或随用随定义)
循环变量在循环内定义.
注释换行写.
尽可能减少嵌套
如果(.....)
{
....
....
....
返回(1)
}
返回(0)
改成
如果(取反(....))
{ 返回(0) }
....
....
....
返回(1)
一、改用“如果...否则”来判断,你这里只用如果会重复执行更多无效的代码;
二、代码量比较大就另外写一个方法,小量代码直接写;
三、变量用到才申请,效率会更高 每个人写的代码方式都不一样。 变量不要放在头部,用到变量的时候临时创建,效率才高。易语言那种放在头部创建的,其实并不好。
创世魂 发表于 2024-12-21 19:50
变量不要放在头部,用到变量的时候临时创建,效率才高。易语言那种放在头部创建的,其实并不好。
...
:handshake hcwanz 发表于 2024-12-20 18:48
代码三四十行不到的直接写.
局部变量定义最好可以划分不同功能的代码块,
:handshake Xelloss0618 发表于 2024-12-21 00:18
一、改用“如果...否则”来判断,你这里只用如果会重复执行更多无效的代码;
二、代码量比较大就另外写一个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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